潍坊昌邑市总工会:因企制宜 “亮”出特色
齐鲁人才 . 2016-04-08发布

去年以来,在山东昌邑市总工会的领导下,依托市制溴业协会,成立了市制溴业工会联合会,这个联合会覆盖制溴企业18家。针对这18家企业既有国有集体改制企业,又有个体私营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的实际,昌邑市总工会在开展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因企制宜推出了不同的合同文本和谈判形式。最终,这18家企业根据自身实际签订了工资集体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了100%。

昌邑市制溴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徐立国深有感触地说:“工资集体协议合同根据行业特点、企业经营状况等确定,制定的工资标准等,既符合行业标准,又切合企业实际。合同签订后不仅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而且给整个制溴行业带来了新气象,使得全市制溴行业人才流动更加有序、合理,避免了以往高薪乱挖高技能人才造成行业恶性竞争等问题。”

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市制溴行业中顺利开展,这只是昌邑市开展这项工作因企制宜、亮出特色的一大体现。

具体说来,从去年初开始,昌邑市就确定全年为工资集体协商“履约落实年”。为了提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推动企业落实工资集体合同,促进劳资双方互利共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要约集中行动”的通知》,在企业中全面开展了要约集中行动,推进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依托行业协会建立工会组织,并借助协会优势促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是昌邑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大特色,也是该市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作的重点之一。市总把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与人社部门要求的签订集体合同一起布置安排,充分发挥工会联合会的作用,借助行业协会组织密度高、行业亲密性强、经营管理相似等优势,在协会中首先建立工会组织,然后指导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各级工会干部积极跟行业和企业行政领导交流沟通,主动提出开展协商的意向,精心准备有关的程序性工作,指导企业拟定条款时不搞“大而全”,谈判形式上不求“高大上”。

特别是工会干部面对面对企业指导,点对点地为企业做好参谋,针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在保证合同文本符合法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推行出适合企业自身特色的合同文本和谈判形式,为个别企业协商留下了空间,适应了行业谈判的实际,赢得了基层“点赞”。

今年以来,昌邑市还重点抓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签订工作。市总对该领域进行了重新调查摸底,把在社区范围内单独建立工会组织后应签已签的、应签未签的,成立联合基层工会后应签区域或行业合同的等情况分门别类一一列出,挂牌督战、精准落实,覆盖了所有未单独成立工会的业户。

为了突出工作实效,在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工作中,全市注重把好“代表关”、“要约关”、“谈判关”和“监督关”四大关口,避免工作走过场,促进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为便于企业操作,市总下发了《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程》,按照“六大步、十八个步骤”细化了企业、行业标准,为企业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已经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和新签企业,昌邑市总全部建立台账,促进了签约率和履约率的进一步提高。

截至去年底,昌邑市已签订工资集体合同841份,覆盖企业1731家,涉及职工116443人。其中企业单独签订的779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6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56份。现在已经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的企业779家,建制率达97%,全市各级劳动关系协调员已达万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