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毕业生下基层有优惠 特困群体就业能托底
齐鲁人才 . 2016-03-23发布

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优惠多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工作。“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1年后,如有岗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加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力度,经过3年至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招聘要结合当地服务期满基层项目毕业生数量,按不少于当年服务期满毕业生总数30%的比例,拟定定向招聘计划。

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20%到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就业。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有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见习意愿,继续建设一批社会责任感强、就业环境条件好、管理规范的就业见习基地,不断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提升就业见习质量。

对在生源地和求职地登记未就业或失业的有见习意愿的毕业生,都要纳入就业见习招募范围,通过举办就业见习专场招聘会等多种形式,确保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都能得到见习机会。

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市、县(区)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70%以上的见习单位,政府见习补助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属地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就业特困难人员可安置公益性岗位

加强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

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且实际履行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女性45周岁、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续签劳动合同,续签合同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年。续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凡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应当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并公布实施。各县(区)要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建立定期核查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

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在一定期限内的劳动所得不计入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