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帮助贫困妇女居家就业
齐鲁人才 . 2016-03-04发布

为做好德州市妇女脱贫工作,日前,德州市妇联联合市人社局下发了《关于创建德州市“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点”的通知》,进一步扎实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创建首批20个“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点”。

“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示范点”是指由妇女创办、领办、联办或集中安置妇女灵活就业达一定数量的手工加工点、现代农业园区(特色种养加及农家乐旅游)、创业(电商)孵化基地、家政企业以及专业村、商贸市场等组织。示范点重点包括手工加工、现代农业、巾帼家政、电子商务4个领域,通过“企业+产业项目+妇女”发展模式,帮助贫困妇女实现居家灵活就业。

据了解,德州市妇联将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省创业“巾帼贷”、省巾帼示范性贴息扶持方面优先向示范点倾斜。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2013年10月1以后登记注册),且符合就业登记条件的创业人员,市妇联将联合市人社局给予其不低于1.5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现行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1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最高300万元,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除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外,市妇联将发挥巾帼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展各种形式的妇女互助组、合作社和巾帼脱贫示范基地,鼓励女企业家、巾帼文明岗等与贫困妇女结对帮扶;发挥妇联公益平台作用,大力实施扶贫公益项目,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做好“两癌”患病贫困妇女救助和困难留守儿童关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