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2016年德州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并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加强职业培训、健全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实施意见。其中,大学生新创办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房租补贴;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到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准),由市级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每月给予适当生活补贴。2016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大众创业。将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各类人员创业。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建设一批电商创业园、电商示范村;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可上浮3个百分点,给予全额贴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0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贷款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还款及时、无不良信贷记录的,允许再申请一次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2015-2018年,将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提高到1.5万元(省级补助4800元),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标准提高到3000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之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创业者,由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超出省级补助标准(初级工400元/人,中级、高级工600元/人,创业培训800元/人)部分资金由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承担;将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市级创业典型奖励等纳入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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