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为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保和岗位补贴1794万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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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发布
2015年以来,东营市重点对困难群体人员开展就业援助,全市共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794万元。
按照东营市现行政策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核补,按照全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60%给予补贴。其中“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零就业家庭、残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可享受养老、医疗保险补贴三年,女满45岁、男满55岁距法定退休不足5年的,享受政策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全面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发放等有关援助扶持政策,多渠道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市人社部门通过开展“百名公岗进校园”和“百名公岗进社区”就业援助服务活动,对教育系统和镇街、社区基层服务等辅助型用工岗位进行重点开发管理,并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1378.2元为基数,相应提高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共为1783人次发放岗位补贴686万元,为2209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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