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受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或将进一步凸显。15日,“济南市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会议”强调,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全力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会议提出了该市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即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维护社会稳定。
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晓刚在出席当天的会议时表示,该市将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加工制造、煤炭采掘、餐饮服务等容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行业为重点,组织力量集中开展排查,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要逐一排查、一个不漏。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切实解决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孙晓刚指出,当地人社、城建等部门要依法行政,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拖欠工资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要严厉惩处,该吊销执照的吊销执照,该清出济南市场的要清出济南市场。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涉嫌犯罪欠薪案件的侦查和追逃力度,从快、从严、依法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欠薪逃匿案件。
记者了解到,为创新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服务新体系,由济南市政府建设的专门面向农民工的综合性网上服务(维权)平台也于当日正式上线启用,这种线上线下的立体服务平台标志着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将及时受理劳动者的举报投诉,方便广大农民工就近就地、全天候依法维权。
如何健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济南市也做了有益尝试。针对建筑业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这一特点,该市要求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和通过银行卡按月发放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收取和使用办法。同时,加强对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管,严禁将工资发给“包工头”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建设(开发)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确保农民工工资款项足额到位;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开发)单位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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