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阳: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步步深入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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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2发布
近日,海阳市总工会牢固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遵循“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企业工会工作原则,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实现劳动关系双方互利共赢为目标,深入扎实开展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深入基层强化指导。今年5月份成立4个专门工作小组由市总领导牵头到基层企业中,加大对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和服务,面对面解决企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网络体系、完善要约制度。以提出的“坚持基层工会与上级工会要约相结合,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单个要约与区域性、行业性要约相衔接,逐步形成”基层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积极应约、上级工会限期整改、劳动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为依据,积极引导基层工会与企业开展要约行动。确保了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续约正常运行。
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信息报告体系。各镇街区工会、市直属单位和部门工会,每季度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数据,为开展工作提供信息资源和管理依据。
建立激励机制。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基层工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凡不应约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不能参评各级劳动奖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能参评各级劳动模范、劳动奖章。
截止目前,工资协议覆盖企业有1108家,有264家规模以上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覆盖职工达4.2万余人。规模以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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