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日,枣庄市出台一系列推进就业优先战略工作方案的文件。记者了解到,2015—2017年,力争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2.5万人,其中困难就业人员就业7500人。每年培训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力争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将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5%。
按照文件要求,枣庄市将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将市场就业导向、经济转型升级需求和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有机结合起来。2015—2017年,枣庄力争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2.5万人,其中困难就业人员就业7500人;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定在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职业培训12万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1亿元以上。
统筹建立“大培训”机制
每年培训1万名新型职业农民
在优化就业结构中,枣庄市整合人社部门、教育部门、住建部门、农业(扶贫)部门等培训项目,建立项目统筹、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大培训机制,每年培训3.5万各类技能人才。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牵头,将农民职业化培训纳入“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培训范围,计划每年培训1万名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开展农机修理工、农作物植保员、水生物养殖工、栽培工等新型职业农民的职业培训及考核鉴定,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此外,枣庄还把服务业作为新增就业的主阵地,引导更多劳动者在服务业就业创业,促进更多的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就业,力争在服务业中高端岗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年均增长10%。
力争新产业模式年均增长5%就业人数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至1.5%
2016年年底前,枣庄将建成加工制造业用工监测、服务业用工监测、小微企业用工监测、劳务派遣类企业用工监测等平台,实施“互联网+”就业增长计划,力争在新产业模式中就业人数年均增长5%。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绿色生态等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在企业稳岗计划中,枣庄将落实减负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由3%调至1.5%。对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等5类困难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同时,计划到2017年,全市城乡社区基本达到以2公里为半径、半小时为时限的“半小时公共就业服务圈”的标准,为城乡居民提供丰富、精准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同时,枣庄将全面推进创业大学建设,2015年年底,建立枣庄创业大学,2016年各区(市)均要建立创业学院,创业培训任务全部由创业大学、创业学院承担,培训后创业活动参与率不低于90%,创业成功率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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