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威海市立医院部分急需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医疗医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设置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报名采取统一规定时间、现场报名同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5年8月19日—8月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2、地点: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5号楼3楼人事科三室)。
3、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到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实名登记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威海市立医院人事科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实时告知审核结果。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予修改的,视为不合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报考包括本科证书)、二代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工作经历证明、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方法
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试、专业技能测试(各占总成绩的30%)、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三部分组成。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实践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届时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工健康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由人事科发放《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人事科联系电话:0631-528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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