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护理事业发展需要,胶州市人民医院拟招聘护士15名、助产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8日。
二、报名地点:胶州市人民医院北院护理部。
三、招聘范围与条件。
1、往届毕业生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通过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
2、学历:护理专业中专以上,助产专业中专以上。
3、专业要求:护理、助产专业。
4、能力素质要求:
(1)个人品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守法诚信,
无不良记录。
(2)个人形象:身体健康,相貌端庄,形象气质佳,年龄25周岁以下。
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工作经历者年龄30周岁以下。
(3)综合素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好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四、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无执业证者需提交护士证考试成绩单,一寸免冠照片1张。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具备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
五、招考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及操作考试,择优录用。
1、面试:考查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笔试: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
3、操作:考查护理岗位技能操作。
面试、笔试及操作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人数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和操作考试人选。单项考试均采取百分制,按面试40%、笔试30%和操作考试30%比例合计总成绩。
六、体检: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
七、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执行标准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八、有关说明:
1、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3、录用人员如参加本院以外的招聘考试一律不提供所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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