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部分非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非公办幼儿教师岗位数50个。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垦利县户籍(父母、配偶户籍在垦利县也可报考),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垦利县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岗位设置表》。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垦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垦利县行政新区社会事业大厦三楼人才招聘大厅,育才路建设银行南)。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等证明(证件)、专业资格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且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须出具有用人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2015年垦利县公开招聘非公办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登录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百姓就业网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2015年8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笔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招聘人数2倍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百姓就业网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进行,讲课过程中必须进行技能展示,技能包括:声乐、键盘、舞蹈(以上三项任选一项,服装、道具自备)。百分制计算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尾数保留两位小数。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和学历高低情况确定。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即时在垦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垦利县百姓就业网公布。
五、体检及聘用
入闱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入闱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此造成的空缺,根据空缺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垦利县百姓就业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垦利县慧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可根据单位需要办理解聘或续聘手续),经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二个月。
如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服从调剂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垦教发[2012]11号)文件执行。同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其它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2523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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