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德政办字[2010]41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招聘教师30人,其中中学教师12人(生物、历史、体育、化学5名后备教师),小学后备教师18人。
二、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刑事治安处罚等不良记录。
(二)报考中学教师、中学后备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一致。报考小学后备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且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所报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音乐所报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专业、毕业证专业一致。报考体育学科后备教师,足球专业或有足球体育特长的优先聘用。报考心理咨询学科后备教师所学专业为应用心理学、心理学。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cndz.gov.cn)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9:00-8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8月17日11:00-8月19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照片小于20K)。初中、小学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的任何招聘考试。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8月17日11:00-8月19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8月17日11:00-8月19日18: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5年8月2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计划。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教育法律法规、综合写作等。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数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运河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cndz.gov.cn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需提交本人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笔试准考证、《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本人亲自签字)。已就业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
复审时间:8月27日8:30-18:00。
复审地点:德州市第十二中学(三八路西首)。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聘请异地专家组成面试委员会,按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通知考生提前40分钟准备教案,按抽签顺序说课或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每一学科说课或讲课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人员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资格复审时现场缴纳)。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应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考察资格、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
四、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因查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计划内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待遇按我区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的后备教师,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同类标准执行。
聘用人员由区党工委、管委会调配派遣到各学校,并签订三年不调动学校承诺书。不服从调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教师招聘工作的招聘计划、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追究其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2410095,218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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