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齐鲁人才 . 2015-08-10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和医院发展需要,现将潍坊市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硕士毕业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研究生、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潍坊市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20日8:30-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就业推荐表》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等材料发送至医院人力资源部邮箱,邮箱:rlzyb510@126.com。网上报名考生须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8月18日-20日8:30-17:00到报名现场进行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带《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潍坊市人民医院职工礼堂。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不低于1:2)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须经医院招考领导小组会同招考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取消、核减计划将于8月21日在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卫生计生委、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站(以下简称医院招聘网站)予以公告,相关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报名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本科期间)、学位(含本科期间)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就业推荐表(限2015年毕业研究生)》、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可到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

(2)限报考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医院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箱主题请以此格式填写“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学位-报考岗位”。

(4)现场报名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考试

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面试(面试答辩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

1、笔试(100分)

主要测试相关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8月2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地点请于8月28日到医院网站查询,请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考领导小组会同招考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100分)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面试执行回避制度。

笔试结束后,按照考生所报岗位,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为9月4日至9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范围名单请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到医院招聘网站查询,请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1)面试答辩(40分)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等水平。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2)技能测试(60分)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演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考生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范围。

(四)体检与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和招聘主管机关同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医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因2015年编制内用人计划为62名,对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一年及以上三甲综合医院工作经验的岗位优先纳入编制管理。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8192016、8192017。

监督电话:8091585、8096772、8091610。

报名邮箱:rlzyb51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