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齐鲁人才 . 2015-08-10发布

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人才需求,依据《潍坊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潍发[2010]17号)和市人社局《关于2015年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潍人社[2015]29号)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考工作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包括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下同)、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8日(每天8:30-17:00)。

2、报名地点:潍坊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4楼A05人事科。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407号。

3、报名时应提交的基本材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经就业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交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最高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1:2)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岗位核减情况将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如未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或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分两部分: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

(1)面试答辩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英语等水平。面试答辩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2)技能测试

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或演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成绩。按面试答辩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合成百分制的面试成绩。

考试时间及地点:笔试3天后见医院网站通知。

(三)确定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百分制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高级职称人员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原则上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潍坊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人员资格。2015年编制使用计划为30个,优先解决博士、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的硕士研究生的编制,如有剩余编制,按照报考人员标化后的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使用,其余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六、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青年路407号。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四楼A05室人事科。

邮编:261011。

联系电话:0536-8089026。

监督电话:0536-8090288、0536-8096772、0536-8091610。

邮箱:wffy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