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府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数额与职责
职位及数额:韩国语翻译政府雇员1名。
主要职责:进行国内外投资信息的收集和整理、投资项目的引进和洽谈,派驻韩国以及组织、参加招商推介活动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二、招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19日以后出生),朝鲜语或韩国语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韩国语翻译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长期派驻韩国工作的相关条件。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部门或单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9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631-5961797。
3、报名办法
报名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相关类别语言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同意可暂不开具,但须在考察前提供。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报考职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期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聘用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招商引资业务综合知识和韩语笔译。
2、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采取口语问答的形式,主要测试韩语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口语测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结束后,按笔试、口语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30%、40%、3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总成绩不足60分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口语测试、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和聘用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根据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
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威海世纪社区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政府雇员年薪、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总额不低于70000元。招商取得成果者,按照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政策予以现金奖励。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间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正式录用的,1年内不得提出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申请,不予办理调转手续、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1年后调离或报考其他单位的,应提前三十日协商用人单位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0631-5961797。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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