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潍坊诸城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简章
齐鲁人才 . 2015-08-04发布

为充实诸城市工会干部队伍,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潍坊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诸城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担任诸城市有关镇(街道、市属重点园区)总工会干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责任心强,热爱工会工作,有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7、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知识、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技能。

8、同等条件下,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或获得诸城市(含)级以上工会表彰的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诸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大厅(和平街171号,工会大厦3楼)。

3、报名所需材料:①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A4纸复印)。②《诸城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份,贴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③《诚信承诺书》一份。④在职人员应聘,需出具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⑤从事过党务、工会工作的,需出具县级以上有关机构的认定证明。⑥获得诸城市(含)级及以上工会表彰的需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从事党务工作、工会工作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20日)。

4、有关注意事项:①对招聘计划和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②2015年8月9日在诸城市总工会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8月10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工会相关知识)和综合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接受潍坊市总工会的全程指导监督。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务费70元/人。

3、考试时间安排:

①笔试: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加分规定:

从事党务工作、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2分(不重复加分),获得诸城市、潍坊市、山东省级以上工会表彰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分、2分、3分(选取最高项)。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范围。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诸城市总工会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考试、考察和体检工作结束后,通过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cldbz.gov.cn)、诸城市总工会网(http://www.zczgh.gov.cn/)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考察和体检)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潍坊市总工会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第一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职级设置:由下到上设置4级,分别是见习干事、初级干事、中级干事和高级干事。新聘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即可转为见习干事,见习干事任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为初级干事,初级干事任期满3年具备晋升中级干事资格,中级干事任期满4年具备晋升高级干事资格。

(六)聘用后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由诸城市总工会统一负责。

1、薪酬标准和构成。月工资不低于诸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包含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应承担费用),原则上也不低于诸城市同类职业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低位数。

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绩效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100%。按职级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成月度工作目标的按规定数额发放,完不成的核减发放(最低不低于绩效工资的10%)。

2、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每月1650元。

3、诸城市总工会为聘用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年度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享受年度目标奖,可一次性发放个人当年12月份的月基本工资。

三、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由诸城市总工会负责,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具有考试资格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公布、面试、体检等考试化相关信息同时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cldbz.gov.cn)、诸城市总工会网(http://www.zczg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6217015,6217203,18653654300(24小时)。

联系人:齐乃华,王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