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依据国家、省、市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交通协勤人员,派遣至蓬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承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端正。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不低于1.70米(赤足),体重指数在18-28之间(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五)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男性,年龄在19周岁至27周岁之间(1988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退伍军人或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交通管理专业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拘留、刑事处罚、少年管教及其他违法犯罪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8月5日至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蓬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登州路152号)
报名者登录蓬莱市人社局(Http://www.plrsj.cn)、蓬莱市公安局(Http://www.plga.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交通协勤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书》、退伍军人相关证明、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三张,审查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依次进行资格初审和身体初检。初审、初检均合格的,经本人签名确定报名。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2倍,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报名与资格审查后的通知为准。笔试科目为《文化法律水平测试》一科,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内容包括高中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写作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名,按照实际招录计划1:2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选。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体能素质测评。
(三)体能素质测评
体能素质测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笔试后的通知为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为准(测评项目为100米、1000米、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人员,本人务于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并自备运动物品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评。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为综合性测评,四项成绩相加为测试记录成绩。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报考本人独立完成,在测评开始后仍未到达测评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体能素质测评后的通知为准。
依据笔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两科的总分高低排名,按照招录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和体能素质测评两科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如两科总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人员空缺的,不再递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核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相关事宜以面试后的通知为准。
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人员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如仍无法确定,一并参加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蓬莱市保安服务公司招聘交通协勤人员简章》招聘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人员务于规定时间须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核主要按照德能兼备,以德为主的标准和岗位具体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个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录用资格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统一公告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聘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培训期间内违反相关规定,或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合格人员与蓬莱市保安服务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派遣到蓬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聘用人员应服从派遣,不服从派遣的,取消录用资格。派遣期间不提供住宿,月工资1980元(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保险待遇按有关法律规定标准执行。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当随时关注蓬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plrsj.cn),并时刻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关注网站或接听电话的,延误考试、体检、面试,导致取消招录资格的,我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蓬莱市保安服务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5-373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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