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教体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细则》规定和城区部分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经研究,拟从全县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中考选240名教师到县直高中学校和实验中学、第二实验中学、第三中学、泉山实验学校、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卞庄街道第一小学及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等中小学(幼儿园)任教。现将考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岗位和计划
考选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2倍的岗位,计划1人的,原则上取消计划。计划2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报考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考选范围及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是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具备合格的学历和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水平高,并能够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设备进行教学,教学成绩比较突出,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
3、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31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年(2012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办法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对其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现场照相,采集电子照片和指纹,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2、分学段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交报名、考务费100元,并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8月1日(上午8:30—12:00)。
领取地点:兰陵县实验中学。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公布成绩方式
笔试成绩在兰陵县人社局网站(http://www.csrbj.gov.cn)和兰陵教育网(http://www.lledu.gov.cn)公布。
五、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两部分,总分为100分。1、教育教学理论(30分):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及学科课程标准。2、专业知识与技能(70分):所报考相应学段、学科的教材内容和教材分析。
六、考选程序
1、组织进行笔试。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人员报考高中学段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2、根据成绩,按所报考学段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考选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经考察后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学段分岗位依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选岗后由县教体局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县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聘用单位及岗位于选岗前3天公布)
七、资格审查和违规违纪处理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考选工作小组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信息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2、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所造成的考选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为保证本次考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试整个过程全程录像,考生入场实行指纹仪核对,启用高考电子监控考场、手机屏蔽设备。县监察局全程参与并监督。
联系电话:0539-5230961。
监督举报电话:0539-5230961,52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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