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招聘毕业生公告
齐鲁人才 . 2015-07-24发布

根据《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转发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办发〔2014〕78号),经研究确定,2015年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27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2013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院校专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具有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户籍,常驻地在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

(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符合以下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条件之一: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4、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5、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

6、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户籍家庭中,有患尿毒症、癌症、糖尿病并发症、肺心病、红斑狼疮、偏瘫、精神病、血友病、人体器脏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聘岗位为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工勤岗位,主要用于数字化平台建设和社区服务管理,共招聘27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民路与关山东路交汇处中兴商务大厦东配楼南门)。

3、报名所提供材料: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报到证、《临沂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申报审核认定表》和《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同时还需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提供山东省人社厅或教育厅颁发的特困生证书。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失业状态证明。

(3)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就业失业状态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4)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低保证明。

(5)失去双亲的高校毕业生:村委(社区)和镇人社所开具的证明。

(6)需赡养患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的高校毕业生:出具《户口本》、二级甲等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

4、笔试。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6、考察和公示。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政策待遇

1、经考察合格,拟被聘用的人员,由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使用期限3年,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亦不享受经济补偿金等待遇。

3、聘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享受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1、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公众的监督。

2、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lgrs.com/)、临港开发区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gkfqdxsjy)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浏览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9-766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