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中小学教师招聘40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5-07-23发布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烟台市莱山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5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岗位要求的)、就业报到证应于2015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7月25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莱山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9:00—7月27日15:00。

缴费时间:2015年7月25日10:00—7月28日24:00。

查询时间:2015年7月25日10:00—7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laishanedu.cn/(莱山教育网),如该网站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转,请登录备用网站:http://www.gxqrc.com/default.asp(烟台市莱山区人力资源网)。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3、网上初审:招考机关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7月28日16: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7月27日15:00自动关闭。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7月28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5年7月30日10:00-8月3日10:00下载打印《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后再退费。上述人员可于2015年8月3日下午14:00-17:00到烟台市莱山区教体局政工科(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大厦1413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其中,“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科目为教学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教育新理念及新课程改革的认识。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莱山教育网查询。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面向社会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莱山教育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或专业技能考评与说课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山教育网)。

四、考察与体检

1、进入考察人员的确定。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职位中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山教育网公布。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在注重了解综合素质、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的同时,突出对德的考核,并对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标准及费用。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规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主管机关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山区教育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莱山区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莱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891675。

监督电话:0535-6891730。

招聘报名、信息查询、公示网站:

莱山教育网:http://www.laisha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