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为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考选讲解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范围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报考人员须是我县全额拨款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务员、副科级及以上除外)。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专业或普通话二级甲等水平及以上,限女性,身高1.65米以上,相貌端正,有亲和力。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一寸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
报名地点:县政府二楼226房间
联系电话:3211748
三、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选工作人员的方式方法。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人选,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进行考察,重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对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取消考选资格。
五、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选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选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试用单位考核胜任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考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考选程序,严格组织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是报考人员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是工作人员的一律从严查处。为增加考选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考选工作的公正性,考选工作实行“五公开”,即公开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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