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市卫生计生委现面向社会为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招聘编外调度员5名。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含东营生源及原东营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3、山东省生源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科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或护理学专业。
4、女性,年龄27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普通话流利,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6、形象好,气质佳,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7、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上午8:30-7月17日下午5:3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东营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招聘编外120调度员报名表》,发送邮箱dywjwzhp@163.com。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7月21日8:30-17:30。
应聘者本人持《东营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招聘编外120调度员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或暂住证)、护士(助理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律用A4纸张),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等资料,到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东营区黄河路216号)511房间现场确认。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初审通过人员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在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并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不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考试方式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护理和医疗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按1:2的比列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素质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在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派遣手续,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为期2年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聘用
人员待遇参照东营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现有临时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未尽事项,按照《东营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曹珍、路红梅,联系电话:8331780、8327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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