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潍坊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潍组通字〔2012〕24号)有关规定,结合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用人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工作人员岗位,5名。
二、报考范围
我市市、县、镇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职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会、共青团、妇联机关工作人员,下同),不包括省垂直管理部门设在我市及以下单位中的在职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二)具有5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10年7月以前参加工作。从事文字工作4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7月17日。
(三)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年度,视同为称职等次。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七)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潍坊市市级机关综合办公大楼1130房间。
3、报名材料:
①从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frsks.com)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县市区人社部门为必审机关,重点审核年度考核等次,是否为公务员,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副科级公务员、党群机关公务员按管理权限须征求组织部门意见)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2张(附同底版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④现任副科级职务人员需提供管档部门审核盖章的担任科级职务时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⑤从事文字工作时间证明。主要内容包括报考人姓名、性别、单位职务、从何年何月起至何年何月止在本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等情况。单位信笺纸打印,加盖单位党组(党委)印章。在多个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的须分别开具。
⑥文字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近三年个人独立完成或以本人为主撰写的全局性、综合性领导讲话、重要文稿以及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理论、调研文章。
⑦《报考诚信承诺书》1份(现场填写)。
参照有关规定,每位报考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选调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销)选调计划。市人社局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职业素养评估
学历学位及专业、文字工作年限、职务及岗位重要程度、文字成果,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打分,计入综合成绩。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分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综合素质和机关应知应会知识。文字写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研究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占30%、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笔试时间初定7月25日,上午综合素质测试,下午文字写作能力测试,请考生于7月22日至7月24日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做好相关笔试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潍坊市人事考试信息网通知。
参照有关规定,每位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五)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按职业素养评估占15%、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的比例计算。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要向用人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在市人社部门指导下,用人机关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与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确定初步选调人选,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在原工作单位和用人部门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部门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0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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