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德人社〔2014〕21号)和《关于2015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德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考试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
(一)德州市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1、德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3岗位,计划招聘1人。
2、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124、125、126、127、128、129岗位,计划招聘10人。
3、德州市中医院130、131、132岗位,计划招聘9人。紧缺专业自主招聘岗位计划招聘4人。
4、德州市妇幼保健所133、134、136、137、139、140、141、142岗位,计划招聘15人。
5、德州市人民医院144、145、146、147、148、149、150、151、152、154、155、156、157、158、159、160、162、163、164、165、166岗位,计划招聘29人。紧缺专业自主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0人。
(二)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
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037岗位,计划招聘1人。
二、专业考试对象
根据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并最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三、专业考试组织
为保证专业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考试在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专业考试方式及内容
专业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内容将根据岗位特点、学历层次进行命制,侧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德州市委党校教学楼(德州市开发区长河大道与新河路交界处南200米路西)。
考生务于7月8日-10日持身份证到德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综合楼D区二楼236室)领取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考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事项详见专业考试通知书《专业考试人员须知》(附在专业考试通知书背面)。专业考试开始前半小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4―262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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