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2名。
二、报名条件
1、招聘学历及专业要求见附件。
2、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5、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峡山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1房间(峡山区政治工作部)。
3、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5、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6、体检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程序,与招标确定的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区直其他编外人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峡山区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6-7730219。
区纪工委监督电话:0536-77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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