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90名。
二、用工形式
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使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愿意严格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
3、具有全日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预防医学、检验检测、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1997年5月31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有青岛市黄岛区常住户口者优先。具有三年及以上食品药品监管经验、三年及以上计算机硬件网络维护工作经验或具有主管药师、执业药师以及A2驾驶证的可适当放宽。
4、以下六类人员将不接受报名:
受到刑事和治安处罚的。受聘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2年固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患有碍食品药品安全疾病的。
四、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的薪酬待遇根据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确定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日常管理和考核结果等确定具体发放数额,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发放。
五、主要职责
一是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协助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综合执法等工作。二是在食药电子监管中心及有关岗位从事有关专业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黄岛区人事人才网(www.jnrc.com.cn),查看报考简章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23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
黄岛区紫金山路36号劳动服务大厅31-32窗口(黄岛区官厅市场南临,报名联系人:逄晓晓,联系电话:0532-80855022)。
黄岛区人才资源市场(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5号楼,报名联系人:叶玉萍,联系电话:0532-86717788)。
4、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明)、学位证、户口本以及相关职称、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3张(背面书写姓名)。在职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50元。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代码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因弃权、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依程序依次递补。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别以百分制计算,满分各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综合知识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考察考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西海岸新区(黄岛区)政务网(www.huangdao.gov.cn)、黄岛区人事人才网(www.jnrc.com.cn)公布,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以体现报考职位要求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业务素质、举止仪表、组织协调等基本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和招聘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时间长者优先。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公司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考试总成绩排序,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合格人员,须在3日内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和现实情况表现材料。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由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
现实情况表现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以及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基本情况,需加盖单位或村(居)委会公章,字数不限。
(六)聘用
七、有关说明
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的2倍时,无论笔试成绩多少全部进入面试,依程序择优聘用。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无论笔试成绩多少全部进入面试,按报名人数80%的比例择优聘用。
001、002岗位可以相互调配,若任一岗位报名人数过少出现空余岗位时,空余岗位转入另一岗位按照“有关说明⑴”继续招聘,招满为止。如仍有空岗则另行招聘。
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分配。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2-86717788,0532-8085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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