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川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需要,参照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部分交通运输协管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之后1995年5月31日之前出生),具有淄博市户籍。
3、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重听。
4、热爱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交通运输管理知识,自愿从事交通运输协管工作,尽职尽责,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
5、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女性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6、退伍军人或者具有机动车驾驶证、熟练掌握电脑操作技术者优先。
二、招聘数量及职责
1、招聘计划:拟招聘交通运输协管员28名,其中:男性26名,女性2名。
2、岗位职责:协助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行使交通运输管理职责,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交通运输协管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的程序进行。
1、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6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报名地点:淄川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一楼大厅。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cld.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淄川区公开招录交通运输协管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初审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地点、具体时间及成绩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cld.gov.cn/)进行公布。
3、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
体检由区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淄博市有关基层就业项目人员体检要求进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淄博齐信劳务合作有限公司代理各项劳动事务,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交通运输协管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淄川区交通运输局为用工管理单位,劳动合同的订立按《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合同期内,交通运输协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户口迁出本市的。
3、连续旷工3日或半年内累计旷工10日的。
4、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待遇
交通运输协管员待遇为:月工资不低于1600元,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从工资中扣除),统一发放工作制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淄川区人力和社会资源保障局:0533-5280701。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0533-6125617、61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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