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齐鲁人才 . 2015-06-01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市中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小学岗位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初中岗位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证书。

(五)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学科分设A、B两类岗位,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招聘人员的毕业年限无限制。B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符合条件的我省实施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岗位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共确定招聘计划81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

济南市市中区社区教育学院(七里山西路13号,乘36路、41路、k55路公交车在郎茂山小区北区站下车即到)。

3、提交报名材料。需要应聘人员报名前登陆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下载《2015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现场报名必查材料有: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往届毕业生,除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外,还需提供与报名提交的毕业证相对应的《就业报到证》,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教师资格证(直接办理领取教师资格证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则要提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模板另附)及相应证书。⑥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另附),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事宜。⑧填写获奖内容的,要提交填报的荣誉证书。在招聘单位组织进行审核报名资格时,需要应聘人员现场提交上述所需审查材料的原件,同时提交除《报名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外的其他所有必查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当场公布初审结果。参加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技能学科面试考务费(为方便应聘者报名,请提前自备零钱),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非技能学科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报名缴费处缴纳笔试考务费,领取笔试准考证。每位应聘者只能在初中或小学学段中,选择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学科、一个类别、一个组别对应的岗位进行一次申报,不得兼报,超报者取消其报名应聘资格。

各学科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至少达到1:5,达不到1:5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的计划可调整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现场报名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6:00前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三)定向招聘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即在报名点提供上述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截止日下午的16:00,过时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资格。符合定向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经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四)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但两类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因本类岗位应聘人员未能达到报名、考核比例或放弃聘用资格而取消的招聘计划,可调整为对应学段同学科的A类岗位计划。

报名资格材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学科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工作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市中区人社部门、社会监督人员、学校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等组成的招聘工作机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技能学科岗位

1、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分组公布成绩。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按面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通过面试(专业测试)取得笔试资格人选确定后,由区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在面试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上午10: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取得笔试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笔试费40元,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在上述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等详情见发放的笔试准考证。

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按面试(30%)与笔试(40%)分值比重求和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针对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的人员,若达不到1:3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将该计划调整到给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及综合考察人员名单在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公布。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实有合格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场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二)非技能学科教师岗位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笔试,非技能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与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的要求相同。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学科岗位计划不同,采用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若达不到1:3(初中岗位为1:5)的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对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将调整到同学科的其他类别(或组别)岗位中。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员按照网站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并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笔试成绩,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环节在笔试之后,采用说课或上课、答辩等现场展示方式进行。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分组公布成绩。

每个面试、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或综合考场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应聘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应聘非技能学科岗位的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若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综合考察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按确定人数不少于计划数的原则,设定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选岗。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天(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jnszjy.net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结果。

五、考察体检、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经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教育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市中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由区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分类别、组别,按各学段学科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的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派遣、与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岗位选择的递补办法递补。

七、考试交费、办理减免考试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面试费70元,笔试费40元。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面试或笔试现场报名期间,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确认和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的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中区教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531-67819637(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86907014,86120195。

九、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网站最新公告中下发,请各位务必适时查询相关通知。

2、有关综合考察等安排,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站通知,同时保持电话畅通。

3、本次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辅导教材。

4、招聘现场报名地点周围交通道路狭窄拥挤,无停车场且无人看管车辆,请务必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