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惜福镇街道学前教育发展需要,参照城阳区教师考录有关规定,我街道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20名(男女不限)农村幼儿园教师,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幼教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
2、全日制幼师类中专(含职专)学历的毕业生;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且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聘任后两年内保证获得教师资格证书者亦可报名。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转正,不享受正式农村幼儿教师待遇;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辞退)。
3、中专学历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92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掌握弹、唱、说、跳等专业技能。
5、按照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初步确定拟录取人员等程序进行。如报名人数在40人以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初步确定拟录取人员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10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惜福镇教委办 辛老师。
3、报名咨询电话:87986877。
4、报名有关要求: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惜福镇街道2015年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后);并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获得毕业证书者,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有效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5、如录取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1.2的比例,将在请示上级部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招聘条件。
6、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每人100元。家庭享受城市低保的毕业生和农村特困毕业生减免考务费,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教委办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笔试(40分)(视具体情况而定)
1、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及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四)专业测试(60分)
1、测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如有变动,以电话通知为准)。
2、测试内容:
①弹唱(15分):自备一首幼儿歌曲边弹边唱,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
②舞蹈(15分):自备一个舞蹈,种类不限。音乐(录音带)、服装、道具自备,时间限制在3分钟以内。准备时间2分钟。
③绘画(15分):现场统一命题,绘画方式为简笔画,自备彩笔(统一提供8K画纸),时间为40分钟。
④诵读故事(15分):根据指定内容有表情的讲述故事。准备时间2分钟。
(五)成绩计算及考核
1、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如果进行了笔试、面试两项测试,则进入体检范围的人的笔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果只进行面试一项测试,则进入体检范围的人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36分。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成绩前20名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考核。通过体检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总成绩排序确定正式录用名单。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根据总成绩按顺序进行递补。
三、其它说明
1、参考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测试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证件缺少者不得入场。
2、入围者需进行全面考核,本人必须政治合格,无不良记录。
3、被录用者试用期月工资1900元。试用期满参加区教体局组织的幼儿教师试用期考试合格后,聘任为农村幼儿教师,享受相关待遇。
4、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拆封等均指定专人负责,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5、各项成绩的评审做到公平、公正;招聘条件、程序、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6、考试的组织协调工作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街道纪工委、组织科全程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87884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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