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名,派遣至市公安局承担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一)出入境管理分局4人
(二)信息通信处2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良行为。
3、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年龄在21-30周岁之间(1985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6、女性身高1.6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7、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二)具备以下相关专业或技能:
1、计算机软件设计专业、中文文秘专业。
2、计算机操作熟练,熟悉互联网、微博、微信、APP等新媒体应用操作的。
3、具有文字写作工作经验。
4、大数据分析、处理,数据库维护及相关专业。网络管理维护及相关专业。计算机软件维护及相关专业。网站运维管理、软件程序开发及相关专业。
5、具有C级驾驶证。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路88号)
咨询电话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6188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sdzb.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计算机等级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语专业的交验专业证书。
2、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
3、报名时交近期免冠2寸彩照3张。
4、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40元报名考务费,同时领取准考证,明确笔试相关事项。应聘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4月29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笔试完成后,4月29日下午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门口张贴笔试成绩公示名单),请各位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面试时间。4月30日上午8:30至12:00。进入面试人员请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4月30日上午8:15前,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集合,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面试测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于4月30日下午电话通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市场西厅门口张贴进入体检人员公示名单。请进入面试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五、体检
体检有关要求:2015年5月4日早上7:30集合,集合地点电话通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4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电话通知进入培训人员名单。请进入培训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出现电话未接、处于关机状态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空缺人员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六、政审
按照体检合格人员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的内容为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政治表现等情况。如经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七、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警容警姿和作风养成训练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不低于政府公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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