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微山县事业单位2015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
综合类、卫生类: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
教育类: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微山县薛微路西首路南)。
应聘人员需亲临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生报名时,按照岗位要求报到具体岗位。报考岗位一经初审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时,考生领取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核发《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材料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分别组织实施。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卫生类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教育类面试采用说课试讲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等额进行体检。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微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坚持招聘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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