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紧缺专业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在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在职人员报考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专业)。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材料。
二、招聘范围
1、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国家重点学科的2015年应届及派遣期内(2013年、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
3、本科所学专业被教育部列为高等院校特色专业的2015年应届及派遣期内(2013年、2014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45名紧缺专业人才,其中:教育类30人,卫生类10人,综合类5人。岗位及计划详见《2015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
四、报名及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陆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qrsj.gov.cn/),下载《2015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015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填写信息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单、专业证明等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的邮箱,邮件发送后及时电话确认接收情况。报考教育类岗位的发到县教育局邮箱;报考卫生类的发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邮箱;报考综合类的发到县人社局邮箱。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本人责任。
县教育局邮箱:gqjyzp@126.com
县卫计局邮箱:wsjzzrsk2013@163.com
县人社局邮箱:gqsydw@163.com
3、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专门成立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报名期间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回复邮件向报名者说明理由。
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现场资格审核和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筛选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至同一招聘单位的其他岗位。
现场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2)《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各一份。(3)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教育类应聘人员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讲课能力,包括组织教学、把握教材、驾驭课堂、板书设计、语言表达等基本的教学素养和能力。
卫生类应聘人员采取专业知识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综合类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考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先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六、考核和体检
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专业)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录取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合并招聘的岗位按考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单位。经公示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聘用人员办理有关备案手续后,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将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面试成绩及时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招聘工作中发生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试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由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3-6967130(县人社局)
0533-6973640(县教育局)
0533-6953155(县卫计局)
监督电话:
0533-6967029(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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