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为我市卫计系统招聘127名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护工114名。
2、微机员13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进步,作风正派,不参与各类邪教组织。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男160厘米以上、女150厘米以上。
3、具有招远市常住户口。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未出现被判处刑罚、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参加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等情形。
相关岗位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护工岗位: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微机员岗位: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判处刑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金融大厦(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南门导服台。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登录招远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zyld.gov.cn)下载并填写《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常住地公安局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五张。
工作人员审查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后收取复印件,并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四、考试方法和内容
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护工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等。微机员岗位为法律法规和计算机专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助产为紧缺专业,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5人以下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其余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2、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岗位应有的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且影响最终聘用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以下顺序排序:党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笔试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1、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分数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据实收取。
2、政审。由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牵头组织,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因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取其它事业单位放弃录用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及管理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派遣单位,试用期3个月,由招远市金鸿人才派遣公司统一办理试用派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金鸿派遣公司办理正式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合同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不予办理聘用合同。派遣期间,工资和保险等待遇按招办发[2011]21号《招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具体由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约定。
七、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应当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选聘用的,责任自负。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考资格。
咨询电话:825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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