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卫生系统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
齐鲁人才 . 2015-04-01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崂山区卫生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学、护理、药剂、检验、收款等17名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布简章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3、具体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详见《2015年崂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6)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4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812室(区卫计局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人员须带《崂山区卫生系统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4张。上述材料原件用于现场资格审查,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以备核查。

4、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4月10日9:30-11:30到崂山区行政大厦西塔楼812室(区卫计局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通知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护理、药剂、临床医学、检验影像等岗位采取“技能测试+答辩”的面试方法,按照技能测试和答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招聘人员的总成绩;收款、驾驶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要素。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以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政审

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部门统一组织。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审、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岗位选择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各项考试成绩、拟聘人员名单和考试相关时间及要求将在崂山政务网和崂山区卫生局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三、录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工资待遇详见《2015年崂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附件),工资均含个人应负担各项保险、公积金等项目。

四、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2、招聘信息和各项公示信息均在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和崂山区卫生局网站(www.123.234.227.145:8080/lswsj/index.jsp)予以公布。

3、联系电话:88997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