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认真执行医院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规章制度,严密组织,严格程序,严守秘密,严肃纪律,保证面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真正选拔出素质高、业务精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专业及数额
共计82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30名,内科学及相关专业15名、外科学及相关专业5名、麻醉学专业5名,护理学专业2名,药学专业5名,医学影像专业5名,医学检验专业5名,康复治疗学专业2名,病理学专业2名,公共事业管理2名,生物医学工程1名,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2名,新闻学专业1名。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学历要求: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麻醉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必须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内科学及相关专业、外科学及相关专业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为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执业资格要求:护理专业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其他专业应届毕业生无执业资格要求,往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关执业或从业资格。
3、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疾病,无影响从事相关专业的残疾;其它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优先条件:有一定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其它基本要求: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临床医学、医学影像、麻醉学专业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到35周岁),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5日上午11时。
2、报名地点: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政工科,咨询电话:0538-5636505。
3、正式报名要求:报名时,报名人员须填写招聘登记表,并交验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人事部门核发的报到证、执业资格证、从业资格证、上岗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所交有效证件,一律在招聘考核结束后退回。
4、正式报名和考试考核期间食宿费、交通费用等自理。
5、执业注册地点在宁阳县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交注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否则不允许报名。
五、招聘的程序
1、确定初步人选:对报名的人员按照条件规定进行初步筛选。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护理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护理技能操作,技能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护理专业按笔试占60%、技能考核占20%,面试占2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其他专业按笔试占80%、面试占2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核、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5、录用:按总成绩顺序录用,相同分数下,优先录用具备执业资格和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录用人员名单由医院研究确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批准,并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健康查体,符合健康条件的,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健康查体不合格者,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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