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泰安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齐鲁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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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20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检察辅助人员4名,限男性,其中法律专业3名,计算机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检察事业,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规记录。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年龄32周岁以下,泰安常驻户口,五官端正。
3、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长城路616号,高新区检察院3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538-3012705。
3、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4、填写《泰安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四、其他
1、检察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行使检察员职权,确定聘用的辅助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合同,并派遣至高新区检察院承担辅助工作,按照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按规定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身份。
3、受聘人员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在聘用期内经考核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4、本简章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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