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泰安分院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电梯等特种设备检验及研究工作,隶属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益性事业单位。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太原科技大学产学研一体化泰安培训基地。现有职工14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22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5人、工程硕士11人。分院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将每年事业收入的5%用于人员培训和科研工作。现招聘编制外研究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211、985院校学术硕士、专业硕士,其他高校学术硕士,有科技成果及专业技能人员优先,山东户籍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无恐高症,吃苦耐劳。
(六)检验员适应男生。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投送简历(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科技成果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tjy6136577@163.com。在校生发送简历、成绩单、荣誉证书即可。
2、单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分院将在投递简历的两周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安排面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
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由分院组织进行,市质监局派员参加。面试根据事业单位特点采取答辩形式,主要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笔试,进行专业基本知识笔试。注:在校生可在面试、笔试合格后先签订三方协议。
(三)体检
面试、笔试合格后的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察
分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信函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分院网站上公示,报市质监局备案,公示后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参照泰安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第一年薪42000元左右。承担科研项目均有经费支持。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主任。
电话:0538-6136577。
电子邮箱:tjy6136577@163.com。
单位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佛光路28号(创业大街与佛光路交汇路口北行50米即到),公交车7路、32路华新小区下车向东至佛光路再向北50米、33路佛光路口下车向北50米。
邮编:271000。
泰安分院网址:http://www.tase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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