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已经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为健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功能,提高教学研究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经市政府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2名学科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额
公开选聘教研员12人。其中普教教研员10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各1人),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2人。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全市在职在编的公办高中、职业教育学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公道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教学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述、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还要熟悉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培养、职教实训及创新创业方面相关政策法规,了解职业教育发展相关政策,具备一定的管理经营能力。
2、教龄6年以上(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教教研员的,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称号或者取得博士学位。报考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的,现负责中职学校实训中心管理工作的中层及以上干部,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或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报考普教教研员需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绩优异,在本校及以上范围内具有良好影响,须送两届以上高三。担任过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以上业务领导职务的优先录用。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需具备职业学校管理经验,了解行业、企业职业培训市场,担任过职业学校中层及实训管理者优先。
5、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历史、地理等7个学科教研员,须具有从事班主任3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教研员和实训教研员职责,须适应经常出差工作需要。
三、方法步骤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0日9:00至25日18:00。
审核时间:2015年3月21日9:00至26日18:00。
(1)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登录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德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聘学科教研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填写内容真实准确无误,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同意后,将本人《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一并报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同意盖章后,于2015年3月27日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集中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查。
(2)资格复审和印发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聘要求。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聘数额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相应核减职位数额。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普教教研员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10%左右)、基本能力(30%左右)和专业知识(20%左右)、专业能力(40%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主要是指课程改革的教学理念、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教研指导所需相应素质与能力(主要指写作能力)。专业知识、专业能力是指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对本学科课标、教材、考纲的理解与把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命题解题能力等。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主要测试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专业知识,实训中心管理和运行、行业企业培训知识、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相关政策法规。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面试:依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聘数额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1)普教教研员面试采取现场备课、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人员依据现场抽取的面试说课课题,现场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说课(70%):根据抽签确定课程内容和备课情况说课10分钟。
答辩(30%):由评委设计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答辩时间10分钟。
(2)职教实训中心教研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评委设计问题,应聘人员现场作答。答辩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4、考察。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成立专门考察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根据其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综合打分,满分为100分。
5、确定备选人员。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考察成绩×1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每一个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备选人员。
6、体检。体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邀请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与全程监督。成立市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整个选聘工作具体组织实施。
为确保选聘工作公正、公平,将选聘职位数额、报考范围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情况及时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和媒体公开。严肃选聘工作纪律,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咨询电话:268708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22432(市教育局)。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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