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公告
齐鲁人才 . 2015-03-13发布

根据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组通〔2015〕4号)精神,现将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以下简称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不含垂直部门)中使用国家行政编制、在编在职、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全日制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县、乡基层工作经历,其中:有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时间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见附件)。

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3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和参加遴选的单位共同组成的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遴选工作的政策研究、协调指挥、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人社局共同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公开遴选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7:00。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rsks.dzrs.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遴选对象范围并符合遴选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因错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5年德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打印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到遴选机关指定邮箱。报考人员将一式三份《报名表》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诚信承诺书》,于2015年3月18日17: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无效。报考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公务员所在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的《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职位计划。职位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计划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3月17日9:00至3月1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

(四)改报其他职位

已报考取消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3月25日9:00至3月27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3月28日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最低成绩。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提交《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连同报考人员档案一并送至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本职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本职位笔试成绩高低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遴选资格,要向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遴选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录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录用职务以报名时职务为准)。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行政综合楼三楼西侧。

政策咨询电话:

0534-2687686、2687677、26871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4-2345119(市考试测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