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是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在沂沭泗流域的水利管理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正局(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对所辖范围内的主要河道、湖泊、枢纽及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运用;承担沂沭泗流域直管工程防汛抗旱日常事务;负责所辖范围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省际水事纠纷等。根据工作需要,2015年,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2015年,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所属的水文局(信息中心)等11个事业单位共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事业编制人员19名。
(二)招聘职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招聘职位及其它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名。
邮件报名:应聘者可登陆沂沭泗局网站(http://www.yss.gov.cn/),下载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后,以特快专递邮寄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或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4:00前(邮件报名者以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收到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
(二)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笔试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面试人员不足3人的,从其他同类岗位未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经调剂仍不足3人,且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均达不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沂沭泗局网站(http://www.yss.gov.cn/)等予以公告。
笔试时间: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
面试时间: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沂沭泗局网站,如报名后放弃笔试,请及时拨打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我局将及时把考生诚信报考情况反馈有关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三)体检和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5:5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根据每个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程度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将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体检时间:2015年4月15日上午
考核时间:2015年4月30日前
(四)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沂沭泗局网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招聘单位及时向拟聘用人员出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通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管理和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四、其他
1、应聘者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统一支付。
2、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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