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用工简章
齐鲁人才 . 2015-03-10发布

  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为济南市商务局所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现部分工作岗位需要用工,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此次用工人员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行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权。确定用工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工作。

  一、用工岗位

  国、境外招商引资岗位6个;文秘岗位1个;网络信息岗位1个;济南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岗位5个。详见《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招聘岗位汇总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服从工作分配,爱岗敬业,肯吃苦,善钻研,具有良好奉献精神;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7、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9、用工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10、2015年即将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优秀大学生,也可持学生证和学校推荐信报名,一同参加应聘。

  三、相关待遇

  (一)招商岗位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同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20元/人。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2500元/月+月绩效考核工资+职龄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年终绩效考核奖。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济南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二)服务中心管理岗位、网络信息岗位和文秘岗位的待遇:

  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同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20元/人。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聘用人员,工资为2500元/月+职龄补贴+交通补贴+全勤奖,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济南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三)2015年即将毕业的本科及以上的优秀毕业生,见习期6个月。见习期间补助2000元/月,同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120元/人。见习期满并毕业后,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用工人员,相关待遇同上。

  四、报名

  1、自即日起至3月20日16点为报名时间。

  2、应聘人员登录中国济南人才网站(http://www.cn-jnrc.com)或济南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jinanbusiness.gov.cn )下载《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按要求规范填写。

  3、将填写好的《报名表》、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彩色)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报名E-mail;纸质报名材料报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

  报名E-mail:sxl@jinanbusiness.gov.cn

  4、报名地点:济南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济南市市中区万寿路12号)。

  联系电话:0531-62311128 ,联系人:史新玲。

  五、程序方式

  (一)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发出面试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国际商务相关知识等。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采用综合分析、应变反应、语言表达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测评。

  3、依据笔试和面试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告。

  (三)用工:

  1、经考试合格被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

  2、商促中心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我中心工作。

  3、用工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