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
4、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热爱法律服务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传染疾病,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县城文化路31号,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南侧)。
(三)报名要求:考生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15年高青县公开招聘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四)考生于3月9日凭发票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
1、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等在网上公布,考生可登陆“高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qrsj.gov.cn/)”进行查询。
四、考核体检
依据招聘计划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经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点和查询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司法局组织培训上岗,到县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用工手续。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同意的,解除用工关系。
六、待遇
基本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为1200元/月),补贴200元/月,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工资、补贴、保险等管理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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