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滨州市人社局以“万人就业援助计划”为重点,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去年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12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2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1%,低于年初制定的3.6%的控制目标;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完成,有力保证了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市城乡居民。
2015年,滨州市人社局将做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实施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重点抓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
【2014】
去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124人 提供就业岗位121197个
以“万人就业援助计划”为重点,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成效。1-12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124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5251人,分别完成省计划的143.2%、12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1%,低于年初制定的3.6%的控制目标;滨州生源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3.98%,高出省指标8.98个百分点、高出市指标6.98个百分点。
积极落实资金投入政策,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1亿元,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其中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35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等。提高创业补贴标准,一次性创业补贴不低于1万元,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由500元提高到2000元。启动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大幅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同时打破地域部门限制,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或求职就业地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呈现新亮点。大力实施政策落实、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就业援助、技能提升、服务提升“六位一体”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省级创业载体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就业服务体系日趋健全。新增1家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1家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1家山东省创业示范园,填补了滨州市省级创业载体的空白。大学生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达到1426家,带动就业8380人,创造经济效益7000余万元,创业带动就业释放倍增效应。自筹资创建了“滨州市大学生就业服务微信平台”,创新开展就业服务。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得到省厅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通过周二、周六人才招聘会、滨州人才网站等多种途径,全年累计向社会提供就业岗位121197个,极大方便了不同层次求职者择业需求。市人才市场全年共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95场,进场单位4286家次,提供就业岗位47005个,进场求职人员35073人次,达成初步就业意向21579个。
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以统筹城乡医保工作为重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新跨越。全市统筹城乡的社保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农保与城居保制度实现并轨,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体制完成整合。顺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机构人员整合和政策对接,制定出台《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滨政发〔2014〕18号),全市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居民大病保险工作自4月正式启动,初步建立起部门协调和定期调度机制,全年大病保险理赔39183件次,赔付5939万元。
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稳步提高,自1月1日开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高出全省平均标准10元,列全省第三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第十次上调,8.73万人受益。大幅上调生育医疗费限额结算标准,失业保险待遇由每人每月730元调至800元。
以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开发为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紧抓“两区一圈”开发建设机遇,全面落实全市中长期人才规划,大力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规模进一步壮大,顺利完成2014年度省市突贡专家和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的推荐评选工作,职称评审分级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持续完善。新增两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成功举办首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目前全市已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省级引智示范基地7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家、省级技师工作站2家,新增高技能人才6089人。
招才引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完成了首届滨州友谊奖的评选表彰和市级引智项目的首次评审工作,引智机制和政策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国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成效显著。在第八届“海洽会”上荣获“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和“齐鲁友谊奖”,达成合作意向58项,实现了滨州市获奖与引才的双突破。
【2015】
201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2015年,滨州市人社局将做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实施者,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7%以上、有就业意愿的特困生就业率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100%,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重点抓好“农民工三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启动新一轮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大力提高就业质量,全面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大力实施“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创新培训形式,积极推进创业大学建设。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数字就业社区”和“就业标准化服务社区”建设工作,启动建设一批“规范社区”,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培训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服务。
2015年,人社局将做好招才引智的重要组织者,自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打造助力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人才引培格局,提高人才智力服务水平,提升全市人力资源整体质量。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各级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的落实,强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跟踪服务和督查考核,帮助设站企业和单位搭建产学研结合平台;抓好引智项目建设,狠抓已出台的引智政策、已落地的重大引智项目,继续进行市级引智项目评审,推进“智惠山东”、“港澳台”、“两区一带”等引智专项项目申报实施,力争建成在全省乃至全国数得着、影响大的引智项目。深入开展“外国专家服务年”活动,加强外国专家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为外国专家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
2017年年底前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
在提升社会保障层次水平上有新突破,2015年,滨州市人社局将做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建设者,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5元,稳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金、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
统筹做好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实施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出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险统筹水平。全面启动、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平台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三年计划”,到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体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稳步提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将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及社保提待等工作落到实处,失业保险缴费率继续下调50%,加快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工作机制。加大扩面征缴力度,重点推进流动性较大的餐饮娱乐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以及未全员参保的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依法参保、足额缴费。强化经办管理,理顺基层医保经办机构体制机制,加强基层经办平台建设。加大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层经办工作力度,实现以县级经办机构为依托、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为骨干、以村(居)协办员为基础的经办服务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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