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镇(街道)工会工作,根据《山东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市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定向招聘2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到各镇(街道)工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日后出生)。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3月4日。
报名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总工会窗口(龙潭东大街001号)。咨询电话:0634—6227264。
应聘人员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3、莱芜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市总工会负责。报名和资格初审须本人参加,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采取定岗、定向的方式,以镇(街道)工会定岗,定向报名。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总工会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专门教材。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岗位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名单,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执行事业人员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报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本人同意,从所有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对公示期间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所在岗位的区总工会与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高新区、雪野旅游区、经济开发区所属镇(街道)由市总工会代签),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六、待遇
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同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职工收入水平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考核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七、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莱芜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关考试、面试、体检、聘用等信息将在莱芜市人民政府网及莱芜工会网公告栏内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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