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招聘收费52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5-01-27发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由淄博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52名合同制收费员,派遣至各收费站从事收费工作。现将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高,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大专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女性身高1.55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史,因工作条件影响孕期妇女身体健康,孕期妇女将不被录用;

6、讲普通话,计算机操作熟练;

7、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有固定住所,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4:30。

(二)报名地点: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张店区昌国西路88号)。

咨询电话: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0533—316188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一并交验(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需由本人进行,同时要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学历证书等各种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时应持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或固定住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个人表现证明。

3、报名时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4、在报名的同时结合招聘要求及岗位特点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携带40元考务费领取准考证,明确笔试有关事项。

三、考试

考试按笔试、面试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月28日上午9:00至10:30,笔试内容为初中数学、语文知识及时事政治知识。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于1月29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者视为弃权。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和举止仪表及相关专业技能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个报考人员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

面试顺序。1月30日上午8:00至12:00面试单位:省道325线淄川收费站、省道294线淄川收费站;1月30日下午14:00至18:00面试单位:青兰高速沂源管理处、省道238线高青收费站、淄河大桥收费处、国道205线淄博收费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面试测试两项总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市场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或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

体检有关要求:2015年2月2日早上7:30到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国际会展中心)楼前集合,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300元体检费,空腹参加。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执行。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如经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空缺,则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入。

五、聘用、待遇和培训

(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劳务技术合作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

(二)试用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举止仪表、收费工作的操作流程等。

(三)被聘用后,工资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