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州市政府同意,青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消防文员。
一、招收范围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
2、青州市生源或具有青州市常住户口。
3、男性,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7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文员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由青州市人社局、青州市公安局统一组织。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青州市中百佳乐家超市东邻,范公亭东路2638号)四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36-3853808,3822718。
凡符合条件者,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免冠照片1张。现户口已迁到外地的考生需持迁移前家庭户口簿。退伍军人还应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填写《青州市公安局招聘消防文员报名登记表》。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身体初检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采集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1000米长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四项,四项得分相加即为考生体能测试成绩。
体能测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成绩相同者依次按学历高低、年龄小大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核
名次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青州市人社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体检标准除报考要求的身体条件外,其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体测名次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安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正式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辞退。
消防文员工资标准按《潍坊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配发制服、装备等。
三、信息公布
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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