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适应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招聘10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熟悉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基本市情;热爱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共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积极健康;普通话流利,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微机操作熟练;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文身,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4日-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试用期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内容、方法、时间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视报名情况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
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www.bzrc.cn)。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办理面试准考证事宜将于笔试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www.bzrc.cn)公布。
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50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录用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录取办法
1、政审
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政审。考核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2、体检
考核政审合格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确定考核政审、体检对象。
3、录用
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会同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考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名单在(www.bzrc.cn)公布。
六、待遇
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合格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内含试用期3个月。第一年月基本工资16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同时,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七、权利和义务
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市人才服务中心 3362725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62610
监督电话:3364402
监督信箱:bzrcfw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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