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人
齐鲁人才 . 2014-11-15发布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2014〕19号)以及国家、省、青岛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4人(详见附件《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

1、报名时间:11月14日09:00—11月18日17:00,提前报名无效,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网上初审时间:11月15日09:00—11月19日12:00。

2、报名方法:考生下载《2014年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rsj82288275@163.com。邮件“主题”栏和发送到邮箱的附件(即报名登记表)名称统一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如101001李明370281198608202736。考生应注意核实邮件是否成功发送。

报考人员网上提报报名信息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和重复发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确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需重新发送的,需征得招聘单位同意后(联系电话:0532-82288275),方可第二次提报报名信息,并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注明“第二次”报名,否则不予认可,最终审核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信息为准。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人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3、网上资格初审:招聘单位组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查收邮箱回复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规定的条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笔试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11月21日08:30—11:30,13:30—16: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胶州市人力资源市场(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西楼5楼)。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学历证书、二代身份证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属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属无业人员的还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定向、委培毕业生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并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岗位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报考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中医学4个专业,笔试类别详见计划表。笔试考一科,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招聘岗位和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因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递补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上发布。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考务费70元。特困大学生、低保人员,持相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可减免考务费。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所有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六、体检考核

按照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1:1.2比例确定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因放弃体检考核资格或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核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的处理。

凡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将记入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体检、考核安排见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通知。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在胶州服务期不少于5年;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八、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胶州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发布的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2288273 82288275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

监督电话:18853223046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