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东教育印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济南)
齐鲁人才 . 2014-10-29发布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系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家保密局批准的具有山东省省级以上保密试卷印刷资质的单位。承担机关文件资料印刷、各类保密试卷印制、各类教材与图书报刊印刷、各类证书与奖牌制作业务。主办公区坐落于美丽的章丘大学城山东财经大学明水校区院内,占地50余亩。另有历山路老办公区、解放路西办公区(济南办事处)、文化路厅办公区(教育厅文印室)等办公地点。

二、招聘人员的岗位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14年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人,初级工勤技能岗位人员1人。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2、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等,身体健康。

3、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口。

4、初级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口。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另需提供专业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需提供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三)考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保密法以及应聘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

笔试安排在11月上旬进行,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指定应试复习用书。

2、面试

面试人员范围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线(60分)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

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情况。

工勤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等情况。

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如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安排在11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在面试通知单上通知或通过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考核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进行考核、体检工作。按招聘岗位,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如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不合格,则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山东教育印务中心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安排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教育印务中心,联系人:伊爱玲,联系电话:0531-89707019,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东首大学路1686号(山东省财经大学校内)。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