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烟台蓬莱市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齐鲁人才 . 2014-10-18发布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2014年我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及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与缴费的具体办法请登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具体说明。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9:00—10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10月27日9:00—10月29日16:00。

报名及考务查询网址:http://www.plrsj.cn(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必于10月27日—10月29日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考生务必于10月30日下载打印《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组织笔试的考生务必于10月27日—10月28日下载打印《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于10月29日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科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部分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招聘主管机关将通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信息通知考生,请考生随时关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办理退费手续,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10月31日,笔试的相关事宜见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不参加统一笔试的,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直接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计算机、公文写作等基础性知识。

医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一科,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卫生基础知识》包括西医临床专业基础性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合格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各岗位类别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按以下的比例确定:讲解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其他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本人务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完整的《蓬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到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岗位对身高有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测量身高。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条件的基层服务毕业生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还要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基层服务毕业生,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基层服务毕业生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名册进行审查)。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身份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有工作单位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需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其中中小学教师需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需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关资格证书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需笔试的岗位,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除专业性考试岗位外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其中,直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lrsj、cn)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影响体检与考核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专科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聘用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主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各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考核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公示并办理聘用手续,则不再对本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核。

七、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实行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办理聘用手续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由市里统一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有关考务信息均通过蓬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plrsj.cn)。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招聘主管机关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本次聘用(考试)资格,并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蓬莱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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